在印尼,发生工伤事故后,雇主必须分两个阶段报告。第一阶段报告(laporan tahap I)在事故发生后 2 x 24 小时内,同时提交给省劳动局(Dinas Provinsi)或当地劳动监察单位,以及就业社会保障机构 BPJS Ketenagakerjaan。第二阶段报告(laporan tahap II)在医生证明工人痊愈、残疾或死亡后 2 x 24 小时内提交给同样的机构,这份报告同时就是工伤保险(JKK,Jaminan Kecelakaan Kerja)的理赔申请。第一阶段报告逾期,JKK 待遇先由雇主承担。矿山另有一条报告渠道。
很多中方管理者把“印尼社保”理解为每月缴费。缴费只是参保的一半;另一半是出事后按期限报告,否则保险待遇可能先落到企业自己身上。本文写给镍冶炼厂、工业园区和矿山的人事与 HSE 负责人,不讨论缴费费率和职业病的报告流程。
先弄清几个印尼语术语
- 就业社会保障机构(BPJS Ketenagakerjaan):负责工伤保险、死亡保险和养老储蓄等就业类社保的公法机构。医疗保险由另一家机构 BPJS Kesehatan 负责。
- 工伤保险(JKK):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时,以医疗服务和现金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。
- 第一阶段报告(laporan tahap I):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,BPJS Ketenagakerjaan 官网公布的表格编号为 3 KK1。
- 第二阶段报告(laporan tahap II):医生出具痊愈、残疾或死亡证明后的报告,同时作为 JKK 理赔申请。
- 省劳动局(Disnaker provinsi,法规中称 Dinas Provinsi):接收工伤报告的政府机关之一,另一个是当地劳动监察单位。
- 矿山技术负责人(KTT,Kepala Teknik Tambang):矿山现场的安全技术负责人,负责调查矿山事故。
- 矿山总监察官(KaIT,Kepala Inspektur Tambang):矿山安全监察的主管官员。按 1827 号决定,矿山事故由 KTT、PTL 或矿山监察员根据 KaIT 的考虑进行调查。
工伤事故要向哪些机构报告?
报告义务来自几部同时适用的法规:
| 渠道 | 法律依据 | 期限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劳动主管机关 | 1970 年第 1 号法律第 11 条;PER.03/MEN/1998 第 2 至 4 条 | 事故发生后 2 x 24 小时 | 3 KK2 A 表格,可先口头报告 |
| 省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单位,以及 BPJS Ketenagakerjaan | 人力部 2021 年第 5 号条例(经 2025 年第 1 号条例修订)第 8 条 | 事故发生后 2 x 24 小时 | 第一阶段报告,可线上或线下提交 |
| 矿山安全体系(仅限矿山) | 能源与矿产资源部 1827 号决定附件三 | 事故发生后立即 | 记入矿山事故登记簿,2 x 24 小时内调查 |
PER.03/MEN/1998 的范围比 JKK 更广:除工伤事故外,火灾、爆炸、废弃物排放危害和其他危险事件都必须报告(第 2 条)。尚未为员工参加社保的企业同样负有这项义务(第 3 条)。截至 2026 年 9 月 25 日,印尼人力部法规文献网 JDIH 仍将其列为有效。
PER.03/MEN/1998 第 5 条引用的仍是 1993 年的社保程序;就 JKK 而言,现行程序是 2021 年第 5 号条例(经 2025 年第 1 号条例修订)。BPJS Ketenagakerjaan 的 3 KK1 表格有一联标明交当地劳动局(Dinas Tenaga Kerja setempat)。这一联能否代替 PER.03/MEN/1998 要求的 3 KK2 A 表格,请向当地劳动局确认。
在矿山,1827 号决定要求事故和危险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。伤情记入矿山事故登记簿(buku daftar kecelakaan tambang),分为轻伤、重伤和死亡三类;KTT 或技术与环境负责人(PTL)须在 2 x 24 小时内完成调查。
第一阶段报告写什么?
第一阶段报告使用 BPJS Ketenagakerjaan 规定的表格。官网上的 3 KK1 表格要求填写:
- 雇主和参保人信息,外籍员工填写护照号码;
- 事故发生时的工资;
- 事故地点、日期和时间;
- 事故经过和伤情;
- 急救情况:医疗机构类型(PLKK 合作网络,或未签合作协议的医院、诊所),以及陆路、河湖、海上或空中转运方式。
附件为参保卡和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。交通事故须附警方报告,或由两名证人知晓的事故经过说明。
职业病同样适用 2 x 24 小时期限,从确诊之日起计算(第 8 条第 2 款)。
2025 年第 1 号条例还规定了疑似工伤的报告(第 8B 条)。在结论作出之前,由 BPJS Ketenagakerjaan 先行保障在合作医疗机构的治疗(第 8E 条),结论须在收到第一阶段报告后 30 天内作出,与 2023 年第 49 号政府条例第 25A 条一致。如果结论不是工伤,保障转由 BPJS Kesehatan 承担(第 8F 条)。
报告逾期会怎样?
2025 年第 1 号条例新增的第 8 条第 2a 款规定:超过 2 x 24 小时期限,JKK 待遇即成为雇主的义务。企业只有在提交报告后才能向 BPJS Ketenagakerjaan 申请补偿(第 2b 款),补偿按相关法规办理(第 2c 款)。
偏远现场逾期的原因通常是信号中断、轮班交接正好碰上事故,或负责报告的人正在休假。违反 PER.03/MEN/1998 报告义务,还可依 1970 年第 1 号法律第 15 条第 2 款处罚(PER.03/MEN/1998 第 12 条)。
外籍员工(TKA)也在 JKK 保障范围内吗?
在。2015 年第 44 号政府条例第 5 条第 2 款 c 项把在印尼工作至少 6 个月的外国人列为领薪参保人,2023 年第 49 号政府条例重写第 5 条时保留了这一项。人力部 2021 年第 5 号条例第 1 条第 13 项对参保人的定义同样包括工作至少 6 个月的外国人。
外籍劳工使用计划(RPTKA)的审批也与此挂钩。人力部 2021 年第 8 号条例第 16 条规定:临时性工作的 RPTKA 审批,要求为外籍员工购买至少承保工伤风险的保险;工作超过 6 个月、免缴 DKPTKA 以及在经济特区(KEK)工作的 RPTKA 审批,要求外籍员工参加 BPJS Ketenagakerjaan。
因此,外籍员工在现场受伤,同样要走两阶段报告。3 KK1 表格上填写的是护照号码,请事先把护照复印件和参保卡号放进人事档案,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才找。
哪些情况对现场员工也算工伤?
2021 年第 5 号条例第 7 条(经 2025 年第 1 号条例修订)不只覆盖工作场所内的事故,还包括上下班途中、出差或执行任务、在工作场所猝死,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人身暴力或强奸。工作中突发疾病、送医后 24 小时内死亡的,也算作猝死。与轮班现场关系密切的情形及所需证明:
| 情形 | 所需证明 |
|---|---|
| 往返营地或海上平台与住所之间休息(第 9 款 d 项) | 企业证明和工作排班表 |
| 加班时发生的事故(第 9 款 a 项) | 加班指令 |
| 执行任务或出差(第 2 款 c 项) | 任务书,另附警方证明或证人 |
| 上下班途中、紧急事务(第 2 款 b 项和 d 项) | 警方证明、目击证人或其他相关证人 |
第 2 款 a 至 d 项的事故,必须有外力伤害,并以伤口、损伤或身体上的其他证据证明(第 3 款)。现场诊所的首诊记录是满足这一条件的重要证据。
第二阶段报告和 JKK 理赔需要哪些材料?
第 19 条要求:工人经医生证明痊愈、残疾或死亡后 2 x 24 小时内提交第二阶段报告。医生证明须说明以下情形之一: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已结束、永久完全残疾、部分解剖性残疾、部分功能性残疾或死亡。这份报告同时是 JKK 理赔申请,附件包括:
- BPJS Ketenagakerjaan 参保卡;
-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;
- 检查医生(Dokter Pemeriksa)和/或顾问医生(Dokter Penasihat)的证明;
- 转运费用收据;
- 治疗和/或护理费用收据;
- 按事故类型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。
检查医生是指检查和/或治疗该工人的医生(第 1 条第 34 项)。在未与 BPJS Ketenagakerjaan 合作的机构发生的治疗费用,可以凭收据申请补偿(第 19 条第 4 款)。材料不齐时,BPJS Ketenagakerjaan 须在收到报告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雇主。现场诊所外籍医生的执业资格另有规定,见外籍医生在印尼执业一文。
根据 2015 年第 44 号政府条例第 25 条(经 2019 年第 82 号政府条例修订),JKK 待遇包括按医疗需要提供的医疗服务和现金补助,其中包括送往医院或回家、急救以及转诊到其他医院的交通费用。具体金额见 2019 年第 82 号政府条例附件三。领取待遇的权利自事故发生起满 5 年失效(第 26 条)。
劳动监察员调查案件时,审查的文件包括事故经过、证人陈述和事故地点示意图(第 15 条)。
现场诊所如何从第一个小时开始准备证据?
- 一份事故经过记录。 现场诊所记下事故时间、地点、证人、急救措施、转诊时间和接收医院。同一份记录用于劳动局、BPJS Ketenagakerjaan 和矿山事故登记簿,避免各份报告说法不一。
- 合作医疗机构地图。 事先列出转诊路线上 BPJS Ketenagakerjaan 合作网络内的医院和诊所。
- 收据和任务书。 保存快艇、包机或救护车的收据,以及能证明工人在出差途中的任务书和轮班表。
- 每班指定报告人。 每个班次指定一名报告人和一名后备,电话和账号在轮班交接时也能使用。
- 第二阶段的医生证明。 由检查或治疗该工人的医生出具;现场诊所保存首诊病历和转诊信副本。
这些档案也用于 SMK3 审核中关于事故赔偿和健康康复记录的标准 10.1.4,见 SMK3 与 PP 50/2012 一文。事故调查结论也适合拿到 P2K3 会议上讨论,P2K3 与安全专家的关系见 Ahli K3 Umum 一文。
ADR Medika 不代企业办理 JKK 理赔,报告仍由雇主填写、签字和提交。
如何在事故发生前演练报告流程?
把报告步骤加进应急演练的情景:谁填写事故经过记录、第一阶段报告几点发出、主要报告人休假时由谁接手。现场主管要知道在清理现场之前先保全哪些证据,包括证人姓名和现场照片。
这类医疗应急演练和主管培训属于 ADR Medika 的安全健康与急救培训服务,内容按贵公司的转诊路线和轮班安排调整。



